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

大家好,我是王凯,今天继续我们的分享之旅。

我们都知道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那么,如何证明投标不存在这种情形呢?

答案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进行相关的查询,提供企业基础信息网页截图。我们可以随便查找一个公司,比如:北京点心科技有限公司。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

好了,今天就分享到这儿,您在投标过程中遇见什么问题,欢迎给我留言或者私信,我们一起交流探讨。明明白白投标,开开心心中标,我是王凯,您的投标小助理,明天见!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qibo_seo@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