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三届台州市青年舞蹈(单、双、三)大赛的通知

作者:台州市舞蹈家协会 来自:台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1-8-12 点击数:

 

关于举办第三届台州市青年舞蹈(单、双、三)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联、舞协: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和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共同唱响中国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人民群众好的时代主旋律,通过舞蹈表演艺术形式展现中国共产党90周年波澜壮阔的辉煌历程,展现广大青年在光辉旗帜的引领下的精神风貌和艺术成就,繁荣台州舞蹈艺术创作,经研究,由台州市文联、台州市舞协联合主办第三届台州市青年舞蹈(单、双、三)大赛,大赛将于201110月底举行。现将有关比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市各县(市、区)文化馆、少年宫、文化宫及中、高等学院、幼儿园、中小学校、艺术团、民办舞蹈中心等18周岁以上专职或业余青年舞蹈教师、舞蹈表演者、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

二、参赛节目要求:

1、节目内容健康向上,弘扬主旋律,富于时代精神及地域特色,注重独特新颖的艺术构思;

2、节目形式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创编或改编均可);

3、参演节目单人舞、双人舞、三人舞时间长度4分钟以内。群舞6分钟以内。

三、比赛办法:

本次大赛分为初选和现场决赛两个阶段。初选由参赛人员上送自演的节目录像,经台州市舞协专家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出优秀的舞蹈青年、舞蹈节目参加决赛。上送作品截止时间1010日。决赛:评委会对参加决赛的作品及选手进行现场评选,要求选手表演完整作品并加演1分钟即兴技能表演。

四、奖项设置:

1、设创作金、银奖若干名,表演金、银奖若干名,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金;

2、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组织奖”若干名。

五、报名办法及相关要求:

参赛演员、节目由各地舞协或相关单位统一组织辅导、录制推荐,也可以个人自荐到市舞协。为保证参选节目质量,请一律以DVD光盘于月日前报市舞协,亦可将有关资料寄到市舞协办公室(地址:椒江区中山西路84号,椒江区文化馆内余晓晓收)。

请各县(市、区)文联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指导好该活动的开展,各县(市、区)舞协及市直属单位、团体请认真做好组织推选工作,并对推荐节目进行辅导、加工,确保大赛取得圆满成功。

市文联联系人及电话:卢忠足  88515517

市舞协联系人及电话:孙明君:13906588181

                    余玉白:13506868845

 

                                     台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台州市舞蹈家协会

                                     201189

 

 

文章页数:第[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