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玉宏杯”台州市第四届“越迷争锋”越剧演唱大赛的通知

作者:小李 来自:台州市文联 2010-10-26 点击数:

 

关于举办“玉宏杯”台州市第四届“越迷争锋”越剧演唱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联:

近年来,为进一步弘扬民族民间艺术,展示广大戏曲爱好者的艺术风采,打造台州戏曲展演舞台,培养选拔优秀戏曲人才,更好地推动我市文艺大发展、大繁荣,市文联举办了“越迷争锋”越剧演唱大赛。活动历时三年,已成品牌,受到各级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和群众的好评,为满足城乡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起到积极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在20101012月份举办台州市第四届“越迷争锋”越剧演唱大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台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台州市戏剧家协会

台州市广电总台公共财富频道

台州市群众艺术馆

二、参赛对象:广大戏剧爱好者,性别、年龄、职业、地域不限。

三、比赛规则及要求

(一)、赛程:分为初赛、复赛、决赛和总决赛四个阶段。

1、初赛由各县(市、区)组织,选拔出56名优秀选手参加市复赛。

2、复赛。复赛分4场进行,每场14名选手,各名选手需演唱一段时间不超过5分钟的越剧(彩唱加0.05分)并进行戏曲知识问答。根据选手的表现打分,每场有7名选手晋级决赛,初赛共选出28名选手进入决赛。

3、决赛。决赛分2场进行,每场14名选手。决赛时每名选手不进行戏曲知识问答,改为即性表演。决赛的前14名进入总决赛。

4、总决赛。要求选手各准备一个彩装表演唱段和反串彩装表演唱段。决出本次大赛的冠亚季军和十佳选手。

复赛、决赛和总决赛的每场比赛实况录像将在台州市广电总台公共财富频道“生活零距离”栏目中分期播出。

(二)、唱段要求:参赛选手可自选唱段,每段时间不超过5分钟,每位参赛选手在各轮比赛中不允许重复唱段,否责视为放弃比赛资格。

    (三)、进入决赛选手,必须按演出唱段的角色着彩妆参赛。

    (四)、评分办法采取评委当场亮分。其中决赛和总决赛采取专业评委打分和群众评委打分相结合的方式,按一定比例计入总分。

    (五)、比赛可由乐队现场伴奏(选手自请),也可自备伴奏带。

(六)、参赛选手必须于每场比赛前1小时到场集合,进行抽签,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比赛资格。

(七)、复赛、决赛的具体地点、时间将另行通知。

四、奖项设置

大赛设冠、亚、季军各一名,并评出十佳选手,届时根据各县市区的组织发动工作和节目质量评出组织奖若干名。

五、评委组成

评委由专业评委和群众评委组成。专业评委总人数5人,决赛时将邀请部分省级专业评委参加。群众评委总人数11人(在所有报名参赛者当中按抽签形式产生)。

六、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截止20101120

(二)、报名办法:由各县市区文联、戏剧家协会负责将参加市复赛的选手报至市戏剧家协会。

联系人:俞叶萍  057688527110  13867618111

      曹英焕   13906588391

    电子信箱yyp1972@126.com

希望各有关单位接通知后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和初赛选拔工作,选出优秀者参加复赛和决赛,争取取得好成绩。

2010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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