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台州市首届社区文艺汇演
暨台州市首届曲艺汇演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文联:
为庆祝建国60周年和加强社区文化建设,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满足社区群众的文化需求,经研究:决定举办台州市首届社区文艺汇演暨台州市首届曲艺汇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台州市委宣传部 台州市文明办 台州市文联
承办单位:台州市曲艺家协会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文联
二、作品要求
节目内容以表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进展、新成就,展示各地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和科教文体法律卫生“五进社区”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讴歌“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良好风尚。节目力求做到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统一。
节目形式:每个县(市、区)准备3个以上节目,其中1个必须为语言类普通话节目,其余节目舞蹈、声乐、器乐、曲艺、戏剧、小品等艺术门类均可。节目要求短小精悍,声乐、器乐、舞蹈类节目时间不得超过6分钟,曲艺、戏剧、小品类节目时间不超过1 0分钟。
三、比赛事项
7月中、下旬由主办方组织专家到各县(市、区)初选节目,每个县(市、区)选送2个节目参加8月上旬的全市汇演。
四、奖项设置
本次汇演将设创作、表演、辅导类金、银、铜奖各若干名。根据汇演的组织及节目获奖情况,以县(市、区)为单位设优秀组织奖。优秀节目将选送参加省社区文艺汇演。
五、其他
1、参加汇演的演职人员,就餐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住宿及车旅费由各地自行解决。
2、市文联备有剧目库,各地如有需要,请与市文联联系。
联系人:市文联 卢忠足 88515517 13615769644
中共台州市委宣传部
台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台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09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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