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全国双拥办关于举办“鱼水情”全国第二届双拥书画艺术展的通知

作者:双拥办 来自:双拥办 2009-5-6 点击数:

 

转发全国双拥办关于举办“鱼水情”全国第二届双拥书画艺术展的通知

 

 

 

 

台州各县市区双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全国双拥办拟于国庆前夕举办“鱼水情”全国第二届双拥书画艺术展。现将全国双拥办《关于举办“鱼水情”全国第二届双拥书画艺术展的通知》转发你们,并按以下要求抓好落实。

一、              组织参加“鱼水情”全国第二届双拥书画艺术展,是双拥工作向建国60周年献礼活动的重要内容,各级各单位务必加以重视,组织动员党政军领导和书画名家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二、              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临海市、温岭市、玉环县选送作品数量不少于1件;同时,希望市双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作品附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单位和职务等相关说明。

三、              作品请于525日前送市双拥办(联系人:许克亮,电话:0576-88698281)。

 

 

 

 

二〇〇九年五月五日

 

 

 

“鱼水情”全国第二届双拥书画艺术展征稿启事


  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加强新时期双拥文化建设,在全社会营造爱国拥军、爱民奉献的浓厚氛围,根据2009年全国双拥工作要点,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计划于今年下半年举办“鱼水情”全国第二届双拥书画艺术展。

  一、征稿对象

  全国书画爱好者、社会团体。

  二、征稿内容

  以反映军政军民团结和双拥光荣传统为主要内容,有较高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的书画作品。

  三、组织机构

  本次展览由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主办,有关文艺团体协办,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办。成立“鱼水情”全国第二届双拥书画艺术展评选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我国知名书法家、美术家和全国双拥办领导、有关人员组成。

  四、征稿日期

  从即日起至2009年6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五、评选事宜

  1.2009年7月至8月中旬,评选委员会对报送作品进行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参展作品及组织奖,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获奖作者及单位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颁发证书。

  2.2009年9月中旬期间,在北京举办“鱼水情”全国第二届双拥书画艺术展,为期一周,将获奖及参展作品公开展出,邀请各地各部队各部门有关领导观看展览。

  3.展览活动结束后,将所有参展作品编辑成册,出版发行《“鱼水情”全国第二届双拥书画艺术展作品集》,同时赠给参加单位和作者,原作品不再退回。未入选参展的作品,均退回参加单位或作者。

  六、来稿要求

  作品的具体风格、形式不限,每件长度(高度)均不超过6尺;书法作品系草、篆书的要附释文;每幅作品需提供作者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所在单位、联系方式等有关说明。

  七、投稿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100721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军山、戴建军、牛淑荣、曹树军

  联系电话:010-58123126、58123127、66736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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