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晓华散文——邱晓华

作者:邱晓华 来自:玉环潮 2009-5-26 点击数:

 

邱晓华散文


□邱晓华

 

世有女子

    写下这个题目的时候,心底一闪而过的名字分别是:陈晓旭、安妮宝贝、徐静蕾。这世间的奇女子不多,于短暂的记忆瞬间快速掠过了这三个女子的名字,姑且就来说说她们仨。
    之所以把陈晓旭摆在第一位,是因为太喜欢林黛玉之故,相信喜欢《红楼梦》的女子,都有林黛玉情节。陈晓旭自己也说,她所以能扮演林黛玉,“并非因为自己长得美,或是演技特别好,只是因为气质和性格都和林黛玉很相似”,单是看她那幽怨的眼神,即觉得林黛玉的角色非她莫属。她的出演为87版的《红楼梦》增色不少。或许这样的女子本不属于这寂寥的世间, 42岁的她,早早仙逝,于人生事业的顶峰时期完美谢幕。自古红颜多薄命,生亦无悔,她留下永远的“林妹妹”,让世人凭吊,叹叹!
    喜欢安妮宝贝的文字,由来已久。第一次看到她的名字,是在一本许多网络写手合著的集子上,她早期的一部小说《暖暖》,让我过目不忘,自此一直追随她的文字。几乎买了她出版的所有书,凭心而论,觉得她的散文和随笔比小说好,《暖暖》是她文字中的异类分子,让人读后有冷静的感动,区别于她一贯坚持的冷艳凛冽的文风。安妮最近出版的小说《莲花》则让我惊艳,这个徒步行走到墨脱的女子,让我在佩服她的文才之余,亦佩服她的行径。一个于七十年代中期出生于东南沿海的女子,她的文字,真正让我感受到成长的疼痛和艰辛。看她的文字,亦是看她心路成长的过程。28岁的时候,重读她的《瞬间空白》,忽然明白,当时的她,亦正如我此时的年龄,只是在心态上,她更为早熟,并且沧桑。她比同龄人多活了十年,因为经历的太多。想,安妮只会愈活愈开阔,有属于自己的生活空间和时间,也许她不会有婚姻,但是,她的生活理想一直在,并且能够企及。这样的幸福,不是一般女子所能轻易得到的。
    最后要说徐静蕾,人称“老徐”,则是让我欣赏已久的女子。不论别的,单论我现在用的“方正静蕾简体”,就让我极佩服这女子才学涉猎之广——演而优则导,她当了大导演不算,居然还把自己的字体都输入电脑,让大众广为传用。再看她身边的“男朋友”,何许人也?王朔!王朔那样一个牛人,能跟老徐在一起多年,且为她量身写剧本,可见老徐的魅力难挡。这样才貌双全的女子去写博客,亦轻易地赢得“世界第一”,呵呵,也算是牛人一号了!看老徐这漂亮潇洒的字体,经常会想到张爱玲那句名言:“成名要趁早”,所言极是,看老徐活得春风得意的劲儿,就知道,成名对她是多么幸福的事情!

重     遇
 
    同学会又掀起了一浪高潮。
    他开着宝马车,姗姗来迟。她用眼角的余光敏锐地捕捉到他的身影——中年发福的身材,西装笔挺,皮肤由于长期养尊处优的生活而泛着油光。他的到来引发了人群微微的骚动,有几个男同学赶紧过去和他寒暄,他也大声地和他们开着玩笑,算是和多年未见的老同学打招呼。旁边的女生告诉她,他现在是一家上市企业的老总,资产过亿。
    她心想,他真是和从前两样了。他们是高中时的同学,那时他是一个清瘦的少年,坐在她的后桌,喜欢足球,喜欢听黄家驹的歌,常常在课间休息的时候,她听到他用口哨吹《光辉岁月》的间奏,很多年后,她依然清晰地记得那些熟悉的旋律。那时他是内敛的男生,内敛而害羞,她也是,常常坐在角落里一言不发,是默默无闻的女生,让老师同学都印象不深。但他们是有默契的,他知道她喜欢唐诗宋词,喜欢收集邮票,是个性有点清高的女生,虽然沉默寡言,却端庄自持。假期他跟随父亲去三峡旅游,回来的时候,送给她整套的三峡邮票,在放学时轻轻地塞在她的课桌里,似乎没有人知道他们的友谊。但是她的心里是欣喜的,淡定而持久的快乐充溢了她的整个心房,那是她久觅未得的邮票,她对他微笑,沉默的感激里,还有一分相知的喜悦。日子象流水般地逝去,到了高二分文理科的时候,她知道他是一定念理科的,她虽然喜欢文科,但是想着能继续和他做同学,仍是在志愿上填了理科。他们如愿的分到同一个班级,甚至仍是前后桌,她在心里想,这是宿命的安排吧!再见到他时,他的脸上满是感激的神情,他的富足的快乐感写在脸上,她还记得他说:“谢谢你,能继续坐在你后面,真好!”时间很快到了高三,到了黑色七月,他们都复习得昏天暗地,筋疲力尽。他最后以全班第三的成绩考上了北方的一所重点大学,她的成绩平平,考上本市的一所专科学校,分别的日子即将到来。是在玉城中学翠绿的回廊里,在淡淡的月光下,她看到他深情的目光。他第一次送她回家,在毕业欢送晚会结束后,她坐在他的单车后面,闻到风中有浓郁的栀子花香,让人心醉神驰……
    “嗨,想什么呢,还记得我吗?”他突然出现在她的面前,打断了她回忆的思绪,他笑道:“你还和从前一样,喜欢坐在角落里,那么多年不见,你还好吗?”他的问候似从遥远的地方传来,让她有恍若隔世的感觉,她对他亲切地微笑,她告诉他,大学毕业后她就去了贵州偏僻的乡村小学支教,原本只是想尝试那样纯粹的生活,没有想到在那里一呆就是十多年,至今仍孑然一身,若不是她的母亲身体不好需要照料,她现在也许还呆在那里,“那里的孩子纯真善良,他们离不开我,我也离不开他们。”她平淡真诚的话语深深打动了他,他们近在咫尺,而生活的道路却截然不同,他大学毕业后出国留学,然后他们失去了联系,他回国后子承父业,娶妻生子,并把家族企业办得红红火火,名扬乡里。
    他们沿着校园的小路静静地散步,月华似水,铺成银色的月光小道逶迤向远方,同学们的欢声笑语渐渐远离他们。他说,让我再送你一次吧,她认真地点头。黑色的宝马在深夜的大街上飞驰,她坐在他的身旁,心里却渐渐觉得惘然,他们再也回不到从前,他再也不会是那个骑着单车送她回家的少年了,而她的青春也早已飞逝,那个弥漫着栀子花香的夜晚,离她越来越远了!她想微笑,想笑着对他再说些什么,而眼角,却已有淡淡的泪痕……


婚      约

    她的婚期近了,心里却觉得迷惘。这个城市的盛夏即将来临,走在川流不息的人群里,抬头望天空的时候,她觉得晕绚。
    曾经,她以为要嫁的人,一定是恒。“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他是她一直以为的幸福归宿。她和他的故乡,“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她愿意用古老爱情素朴的生活方式,“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19岁那年,他去参军,她去念师范大学。“晴,我会给你写许多许多的文字”——他许诺。他做到了。那些他写于雪域高原的信笺,她一直珍藏。他给她寄照片来,零下几十度的冰天雪地里,他的脸上仍有她熟悉的温和明朗的笑容。那是心里有爱的人才会有的笑容。23岁那年的夏天,她毕业走出校园。恒考上军校了,他们仍然鸿雁飞书。她去学校工作,学生纯真的笑脸,让她的生活里有简单的快乐。失眠的夜里,她会想念恒。他的声音,即使是深夜里亦可以唤醒她灵魂的。26岁夏天来的时候,她觉得自己要嫁了,恒军校亦已毕业,有短暂的假期可以休息。她的第一届学生毕业了。七月灼热的日光下,她和学生在站台上挥手告别。一个人往回走的时候,她的眼里忽然蓄满了泪,深藏的不舍与隐忍,在分离的这一刻,终于敌不过她心底故有的脆弱。她写信到:“恒,我已经无法忍耐这样的离别。”……
    母亲陪她去买喜被,身旁是汹涌的车潮。她想起那一年的夏天,恒亦是这样的陪在她身旁,他习惯走在她的左侧,替她抵挡汹涌的车潮。那一刻,她觉得自己是幸福而安宁的。他忽然得到军令,他所在的部队被调到前方去抗洪,他有婚假可以不去的,但是他依然决定前往。婚期只有延后。拥挤的站台上,隔着人群她看着他,他回头亦望着她,那张脸离她是那么近,许多年后,她依然记得,他当时回望她时那充满爱情的目光:幸福似只在咫尺之间。
    恒说:“等着我啊,晴,洪水退了,我戴着红花来娶你!”
    她一直记得他的许诺,他答应的那么坚决,她深信不已。洪水退了,但恒却永不再来。他并没有被洪水带走,他的部队战胜了洪水,已在凯旋的路上。但是开车的司机太疲惫了,他们的车被迎面开来的大货车撞下了山崖……他确是戴着红花,已在迎娶的路上的,但终是没来。他失约了,永远的失约。
    是在和他永别后,才明白,对他爱恋的过程,都是在分别中完成的。无数次她走过那个站台,回首望他曾经站着深情凝视她的地方,恒亲切熟悉的笑容会一次次在她迷蒙的泪眼中愈加清晰……而生活仍然得继续,纵使她沉沦在记忆里多年。她惟有另嫁他人。白色的婚纱,晶莹的钻戒,都是从前幻想的样子,但已物是人非。母亲说,恒在天上看到你做嫁娘亦可瞑目了,但是母亲不懂得,这一生,如果她要嫁的人不是恒,那么嫁给谁都是一样的。也许选择本身已没有意义……
    她曾愿意在天荒地老里守望,用毕生的时间去等待轮回,终非所愿。是一场被凌迟的爱情,她想。

边     缘
 
    很长的一段时间,她都觉得自己生活在一种边缘状态,说不清楚是哪里不对,但是于工作于生活甚至于刚开始的恋情,她都觉得迷茫并且厌倦。
    有时候,一个人对着午后暖暖的阳光,她会出神。大学毕业后的时间并不长,但是在心里,好象已经过了一个世纪。也许在心灵上,她还是生活在自己童话世界里,留校任教的生活规律而刻板,工作环境的纯良是她以前所想的样子,是平淡的生活,应该可以一直这样下去的。一切都在自然地发展,甚至认识寒,她也觉得是命定的安排。是在教育局举办的联欢会上,他们表演同一个节目,然后相识相恋。寒在另一个学校任教,不算遥远的路程,周末的时候常来看她,平常总是电话联系。在很多人的眼睛里,幸福大概就是如此了。她的室友小曼曾经就和她开玩笑说:“你已经很靠近幸福了,要抓牢它啊!”她能感觉到别人欣羡的目光,但是她想,这就是她要等的日子吗?
    偶尔失眠的夜里,她会上网。有一个很好的网友,网名“树”。她常常对他倾诉心声。她在网上问他各种各样的问题,他的耐心很好,总是尽力去回答。
    “为什么在爱的时候,心里也还是寂寞的?”
    “也许他的爱不是你理想中的样子,也许他的爱还不够多。”
    “有时候我觉得一个人过也很好,虽然有时候会觉得寂寞。”
    “爱不上任何人,是现代人最大的悲哀。”
    “有自己的爱情理想吗?”
    “曾经有过,但是现实生活难以企及,于是放弃。”
    ……
    和树在网上聊天的时间已经很长,快三年的时间,青梅竹马的感觉。他是清华毕业的MBA,年近三十,事业成功,未婚,曾经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相识的岁月历久弥深,她会在失眠的夜里想念他,但是她想她是见不到他的,也许也没有必要见面,可以作最好的朋友,会是彼此最熟悉的陌生人。“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在爱情阙如的时候,有朋友如此,她想已是莫大的幸福。
    那一年秋天来临的时候,她给寒写信,让他不要来看她了,她想专心复习,准备考研。时间很快,离她大学毕业已整整一年,她忽然想改变这样的生活,虽然曾经这是她理想的生活方式。寒的信很快回过来:“是有什么变故吗,晴?”他在信中小心的问她,她并不怀疑他的爱情,但是他不了解她,所以在一起的时候,心里只会觉得寂寞。
    “寒,我要离开这个城市了。”
    “为什么,晴,甚至我的爱情都留不住你吗?”
    “这样的生活很好,只是不是我理想中的样子。”
    “晴,你要离开我吗?”
    “寒,给我也给你自己一年的时间,当作是一种选择好吗?”
    “这样的选择不公平,晴,对你也许是选择,对我则是宣判了。”
    “对不起,寒。”她无助地道歉,然后挂断了电话。她并不想伤害他,即使不再做恋人,她也深信他们应该成为好友。只是没有想到,这样说的时候,已经伤害他了。
    她决定不辞而别。
    她选择就读的大学位于树的城市,是一座北方的美丽城市,有高远纯净的天空,美丽的海滩,也许这样的选择还带有某种不自知的潜意识,只是她不愿意去深究。考研很顺利,她选择中文的专业,面试时导师对她很满意。北上的时候,已经是初秋了。她没有告诉树她的到来,但是她想他一定高兴看到她,并且支持她的选择,因为她是这样感性的人,适合念中文。第一次踏上这座北方城市,她感觉到这片土地的厚实。也许树就生活在离她不远的地方,她温暖地想。
    日子悠闲,她找了份家教,闲暇时的固定节目仍然是上网,仍然和树是很好的网友。深秋时分,这座北方的城市已经非常寒冷。她忽然渴望见到树,网络世界里的他始终睿智清醒,但是神秘。她打电话给他,他的声音温和清晰,在电话里亲切地问候她。他们终于决定见面。
    真实的站在眼前的树,面目清秀,高大俊朗,但是他的一支袖管是空的。在秋风中,那支空的袖管随风飘荡,她忽然觉得一阵剧烈的晕眩……

山那边飘过一朵云

    很多年后,他还一直记得,向岚离开的那年,是25岁。寂寥的暮春时节,透过树叶斑驳的影子,他似乎还能听到她脆响的笑声,看到她依稀明媚的笑容,十年的光阴流水般逝去,向岚长眠在那块土地下已有十年了吗?他的丫头,他曾以为可以用一生去昵称的向岚,是永远停留在记忆远方了吗?
    他决定去西藏看她。墨脱,那个古老神秘的莲花隐藏圣地,埋藏了向岚永远青春的地方,他终于可以前往了。象是一扇尘封太久的门,开启的刹那,带着阳光的咿呀声,记忆如潮倾泻开来。那个大山背后与世隔绝的村庄,终于在他的眼前渐次清晰。他去走她曾经走过无数遍的山道,去看她授课过的教室、教过的藏族儿童,拍她镜头里曾经熟悉的风景……是在那间简陋的单身宿舍里,他看到了她留存的遗物,是她写的大量日记和书信,包在一个硬纸箱里,打开的时候,似乎还能闻到墨香。那沓厚厚的信封上,赫然写着他的名字——只有他的名字,信封上显示的最后时间是2002年的4月——他从来不知道,她给他写了那么多的信,那些没有寄出的邮件,是她心底深藏的暗涌。摊开她的日记和手写信,坐在暮色四合的晚风中,他读着她疏离的文字,似乎又重温了昔日那些温暖的记忆:23岁的向岚大学毕业,去报社报道的第一天,在电梯里遇到了时任报社主编的他,相视一笑的尘缘,让已婚的他觉得似相识已久;向岚被派去另一座海滨城市进修学习,台风过境的午后,她冒着倾盆大雨去书店给他买他久觅未得的古书,在那本书的扉页上,她清晰地写道“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空旷的午夜剧场大厅里,和她相约看经典的老电影,电影幕布上刺眼的“完”字,似在预示着缘分的完结;向岚去朋友的小学里采访,看到那些可爱的孩子,忽然落下泪来,她想到他亦是一个可爱孩子的父亲,她没有权利去破坏一个孩子最完满的幸福,隐遁的念头遂在心里萌发;明亮的候机大厅里,岚最后一次拨通他的号码,告诉他她即将进藏,以一名志愿者的身份去西部支教,也许很快就回来,也许永不再来,那其实是一次永诀,只是当时的他未曾明白;进藏的两年时间内,断断续续地收到她从西部最偏僻乡村寄来的照片,黑白的手洗照片,笑容灿烂的她和一群光着脚丫的山里孩子的合影,似在过一种与世隔绝的生活,直至她音讯全无……
    老村长亲自带他去看她的坟。暮春时节,她坟头开放的野花,在春风中轻轻摇摆。他的眼泪忽然落下来:“丫头,哥哥来看你了……”。老村长开始默默地叙述,每年的春天,向岚从前教过的学生总到她的坟头献花。从前这样的时节,向岚常带着学生到附近的雅让和背崩采集植物标本、郊游。她在墨脱小学任教语文和常识,学生爱慕这个从南方小城来的素净淡雅的年轻女教师,她的麻花辫上常插满孩子们采摘的各色野花,他们从她那里获知台风、大海、岛屿等词汇的具体意象,她总是努力让孩子知道大千世界的绮丽。她班上的大多数学生来自附近的门巴人村寨,班上一个叫卓玛的孩子,家里特别困难,向岚常在课余时间给她补课。是在一次郊游中,心存感激的卓玛想给向老师摘一朵最美的野百合,却被突如其来的山风刮下悬崖,吊在一颗树枝上,年轻的向岚毫不犹豫地爬下悬崖,用力把孩子顶了上去,自己却失足跌下了悬崖,永远地和喜爱她的学生说再见。孩子们站在悬崖上齐声痛哭,苍茫的天地间久久地回旋着他们的呼号:“向老师,你在哪?”……
    山地起风了,晚风中山岚的气息弥漫开来,云遮雾缭。他抬眼望着迷蒙的远山,有一朵云,一朵洁白的云,从苍茫的天地间,悠然地向他飘来……

网络上的陌生人

    上网的时间,粗略地算来,已近八年。八年的网龄比起有些老网虫来,并不算太长。结识的网友也始终少,网络的普及很大程度上使得网民的数量与质量成反比例增长,是让人遗憾的事实。
    认识的第一个网友,是北方交大在读的MBA,当时我念大二,俩人都算学生。是在认识他之后,才对MBA有了确切的概念。他是有故事的男人,年近而立。女友与他同报清华的MBA,他不幸名落孙山,而女友却金榜题名,一年后去了大洋彼岸的国家,成了别人的新娘。他的落寞可想而知。但是他并不抱怨什么,依然努力复习迎考,终于如愿。曾在网上问他对那段逝去恋情是否后悔,他真诚的道:“对她真的没有怨恨,真的爱,只是希望她能够幸福。”那一刻,电脑这端的我为他心底的善良和宽容动容。理工科出身的他对文学亦有着偏爱,熟读唐诗宋词中外名著,文字功底亦很深,溶感性的爱和理性的思考于一体。在某个深夜打开他的一封电子邮件来读,犹有百合绽放于四周,冷冽的芬芳中却不乏温情。一直觉得他的文字是可以经过时间历练的那种,若干年后还会散发出淡的清香。但是他以为文字是很私人的东西,从不以此示人。作一名出色的职业经理人是他的理想。2003年的春天,我见到了他,亦是唯一见过的网友。阳光下他的笑容明亮纯净,一如他的文字。只是我常想,那样的笑容背后,其实隐忍了许多生活的艰辛和沧桑。只是因为甘于担当,所以依然明朗快乐,并且积极向上。
    认识网友面包则缘于同学做的BBS,她的网名是“流离失所”,但是BBS上的朋友都习惯喊她面包。在网上看过她的照片,清纯美丽的样子,却是性格坚韧执着的女孩。她的母亲得了胃癌,晚期的。作为医护人员,她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母亲被病魔折磨的日渐憔悴而无能为力,这样的无力感是深刻的。她曾为此一度低迷。但是终于克制自己的感性和无助,陪着母亲与病魔作斗争。其实她心里比谁都绝望比谁都清楚,却还要装出一脸的轻松去安慰母亲和家人。在她母亲弥留的那一瞬间,她说她忽然领悟到生命的本真,也许生命不能够再延续了,但是爱可以。所以她相信,母亲的生命虽然消失了,但是妈妈的爱会以另一种方式流转开来,她相信所有失去的,都是为了更美好的得到。所以她以她特别的方式来纪念母亲。“眼泪并不是最好的亦不是唯一的纪念方式,生命的神秘我们一直无法窥视和探究,但是真实的世界里,我们却可以努力,然后活的精彩!”她在BBS上如是说,淡定的文字有曾经沧海的痕迹,对生命亦有了更深的感悟。很怀念那些深夜里和她在网上讨论周国平的《妞妞》的情景,那些聊天片段偶尔在我脑海闪过时,会有如电影画面般的质感。
    想到这些网络上朋友的时候,常常会觉得他们是“最熟悉的陌生人”。陌生的只是彼此的容颜,早已谙熟的,是他们各自不同但是一样美丽的灵魂。那些建立在信任基础上温情凝练的文字始终让我怀念。在某个深夜里,轻轻的点击它们,然后阅读,思考,读懂他们对待生活的热忱与积极,更读懂他们待人处事的睿智和豁达。如同品茗,会有文字的余香缭绕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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