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电信杯”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摄影
和征文比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联,各县(市)电信分公司、三区电信分局: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回顾和总结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电信建设的光辉历程与辉煌成就,台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台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经研究决定联合主办 “电信杯”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摄影和征文比赛活动。现将两项比赛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摄影比赛
1、举办单位:
主办:台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台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中国电信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承办:台州市摄影家协会
支持媒体:台州信息港、台州摄影家协会网
2、参赛主题:《台州电信:辉煌30年》
3、参赛内容:所有参赛作品,应能客观真实地反映改革开放30年来台州通信发生的巨大变化、取得的巨大成就和电信人可敬的精神岁风貌。特别是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成立10年来,在参与地方信息化建设、助推和谐社会建设、员工精神面貌和文明素养建设等方面所作的努力和取得的成就。
4、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3000元
三等奖6名,奖金1000元(以上含奖金税)
优秀奖30名,奖品为200元电信充值卡
对获奖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对一、二、三等奖者同时颁发奖杯。
5、参赛对象:全市各地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
6、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彩色、黑白、数码均可,数量不限;作品须制作为10寸照片,组照限4幅,勿装裱(寄138000市府大道668号中国电信台州分公司党群工作部郑永红收);使用数码相机拍摄,要求提供高清晰度的数码文件,以便制作放大;摄影作品不得改变照片原有的影像;内容必须是在台州市境内拍摄的(拍摄时间不限);作品背面须注明题目和所摄内容、作者姓名和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所有参赛作品恕不退稿,获奖作品须交验底片或数码原始文档后领取奖金,底片一个月后退还作者。
(3)截稿时间为2008年9月30日(指实际收到时间)。
7、相关说明:
(1)举办单位有权使用(包括用于宣传展览、出版物、媒体报道等)所有获奖作品;所有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主办单位视所有参赛者均为认同本条规定。
(2)入选作品作为加入台州市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
(3)选取获奖作品,制作成图片展览。
(4)各县(市)电信分公司、分局参赛作品不得少于5幅。
(5)举办单位对本活动通知拥有最终解释权。
二、征文比赛
1、举办单位:
主办:台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台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中国电信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承办:台州市作家协会
支持媒体:台州信息港
2、征文内容:反映台州改革开放30年以来台州电信事业发生的巨大变化和走过的光辉历程,特别是中国电信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成立10周年,转型3年以来为地方和社会所作出的杰出贡献和成就,在推动台州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所起到的巨大作用。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展现电信给社会和人民带来的极大便利,充分展示广大电信人的精神风貌。
3、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3000元
三等奖6名,奖金1000元(以上含资金税)
优秀奖若干名,奖电信充值卡或电信产品等价值200元实物
对获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获一、二、三等奖者同时颁发奖杯。
4、参赛要求:
(1)文体:记实文学(含报告文学、通讯、特写等)、散文、诗歌、报告文学。字数一般在5000以内。
(2)截稿时间: 2008年9月30日(指实际收到时间)。
(3)投稿时请在稿末署上真实姓名、性别、年龄、地址或单位、联系电话、邮编。
(4)来稿请寄:台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台州文学》编辑部项燕红收,邮编:318000,并在信封上注明“电信征文”字样。来稿一律用纸质打印形式,并附发一份电子邮件到taizhouwx@163.com。
5、相关事项:
(1)获奖作品将汇编为《台州文学》增刊“电信”专号出版。
(2)各县(市)电信分公司、三区分局领须组织5篇(首)作品参赛,其中纪实性作品须有2篇以上。
(3)举办单位对本活动通知拥有最终解释权。
希各县市区文联、各县(市)电信分公司和三区分局,积极配合,发动创作,踊跃参赛。
台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台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电信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
2008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