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浙江省中青年书法篆刻展》征稿启事

作者:浙江书法简讯 来自:浙江书法简讯 2007-8-13 点击数:

 

 

《第四届浙江省中青年书法篆刻展》征稿启事

  为了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文化大省的号召,弘扬祖国优秀传统文化,彰显浙江人文精神,全面提升浙江书法的质量和品位,发掘书坛新面貌,推动浙江书法事业全面发展与繁荣.丽水市委宣传部、浙江省书法家协会、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第四届浙江省中青年书法篆刻展》.丽水市莲都区委宣传部、丽水市书法家协会、丽水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承办单位;丽水市莲都区文广新局(体育局)、丽水市莲都区文联、丽水古堰画乡管委会为协办单位.大展从即日起开始征稿,200712月上旬在丽水市展出。

  现将征稿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征稿范围:

    凡全省1755周岁的书法工作者和爱好者均可投稿。

  二、作品要求:

  1、内容积极、健康向上,能体现时代风貌。风格、形式不限。

2、书法作品:以六尺整张以内为宜。

3、篆刻作品:每件印蜕4-8方,并附2个以上边款拓片,一式二份;其中一份须粘贴成印屏,印屏一律竖式,规格统一为高68公分,宽45公分,请在信封上注明“中青展”字样。

4、书法、篆刻作品来稿时请勿拖裱;草书、篆书作品请附释文。

5、来稿数量不限,每幅作品须汇寄评审费20元(请从邮局汇款),未收到评审费的作品不予评审。务必在作品背面左下脚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性别、年龄、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6、来稿原则不退,如需退稿请在作品信封正面及作品反面均注明“落退”字样,每件作品并汇退稿费30元。

7、非浙江省书法家协会会员入展可视为加入浙江省书协条件。

三、征稿日期:

从即日起至200795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收稿和汇款地址:

地址:丽水市中山街638号群艺馆内

“第四届浙江省中青年书法篆刻展”征稿办公室

邮编:323000

电话:0578-21592522116576

联系人:兰 巍

五、展览和评选:

1、本次展览的入展作品总数约350件左右。

2、征稿截止后,评委会组织评委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复评,评出入展和入选作品,及“陆维钊”奖1名(奖金10000元);“金城杯”金奖5名(奖金各3000元);“金城杯”银奖10名(奖金各2000元);“金城杯”铜奖20名(奖金各1000元)。

3、组委会将委托专业出版社出版《第四届浙江省中青年书法篆刻展》作品集,作品集为大16K彩色精印,印数为3000册。所有特邀作品,评委作品和入展作品均编入作品集。

4、组委会将向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和奖金,向入展作者颁发证书。所有获奖、入展作者将获赠作品集一册。

513月上旬在丽水举行展览开幕式、领奖仪式及作品集首发式。

六、有关事项:

1、来稿必须符合征稿启事的要求。

2、凡投稿参展者视为已经确认并同意遵守征稿启事的规定。

七、本次大展的解释权归“第四届浙江省中青年书法篆刻展”组委会。

 

 

第四届浙江省中青年书法篆刻展

00七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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