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县第二届文学艺术作品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为了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先进文化,进一步繁荣我县文学艺术创作,丰富广大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积极推进文化大县建设,经县宣传部、县文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01-2006年度文化艺术奖评选工作。
一、玉环县第二届文学艺术作品奖评奖范围:
本县作者于2001年9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公开发表、出版、演出、播出、展出、获奖的优秀文学、书法、美术、摄影、影视、戏剧、舞蹈、音乐、曲艺、民间文艺等艺术作品。
二、申报、推荐条件
(一)申报:推荐的文艺作品要坚持“两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统一,符合中国先进文化发展方向。
(二)倡导“德艺双馨”。申报、推荐作品的作者必须是政治思想进步,道德品质良好。
(三)申报、推荐的作品要达到一定水平,具体条件如下:
1、文学
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在省级以上(含省级)作家协会主办的各项文学赛事中获奖;由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各类纯文学作品,在中国作家协会主办或全国著名文学期刊的刊物中发表的作品,其他公开出版、发表并在全省产生广泛影响的优秀作品。
2、戏剧
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获文化部“群星奖"、“文华奖”,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戏剧家协会或省文化厅主办的各项赛事中获奖和演出,在中国戏剧家协会主办的刊物上发表的剧本。
3、书法
在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全国性大展中获奖、入展,获文化部“群星奖”,在市级以上(含市级)美术馆举办个展,在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的作品专集,在省级书法家协会主办的刊物上发表的作品。
4、美术
在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全国性大展中获奖、入展,获文化部“群星奖”,在市级以上(含市级)美术馆举办个展,由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的作品专集,在省级美术家协会主办的刊物上发表的作品。
5、音乐
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在中国音乐家协会主办的全国性大赛中获奖,获文化部“群星奖’’、“蒲公英’’奖,获市级专业比赛一等奖,在浙江电视台举办的重大演出、节目中演唱或播出,在省级音乐家协会主办的刊物上发表的作品。
6、舞蹈
在中国舞蹈家协会或文化部主办的全国性大赛中获奖、表演,获文化部“群星奖”、“蒲公英”奖,获市级专业比赛一等奖,在浙江电视台举办的重大演出、节目中表演或播出。
7、摄影
在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全国性大展中获奖、入展,获文化部“群星奖",在市级以上(含省级)美术馆举办个展,在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的专集,在省级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刊物上发表的作品。
8、影视
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电影或电视艺术评比中获奖,在浙江电视台或市级电视台播出。
9、曲艺
(同戏剧)
1 0、民间文艺
在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办的全国性大赛中获奖,或在文化部、文化厅及省级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办的各项赛事中获一等奖,在市级以上(全市级)美术馆举办个展,由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的民间文艺作品集。
三、奖项设置
玉环县第二届文学艺术作品设奖数额待定,每个奖奖金3000元
四、申报、推荐办法
(1) 县文联下属各协会、楚门镇文联负责将本次评奖通知各文化、艺术工作单位和组织负责通知有关文艺工作者个人。
(2) 各协会、楚门镇文联负责各组织推荐三名候选人上报县文联。
(3)参加评奖作品采取个人申报、组织推荐的办法。作者可向各协会申报或向县文联申报,所推荐的文艺作品必须附上发表原件、获奖证书原件或其他证明发表、获奖情况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填报《第二届玉环文学艺术作品奖(文艺作品)推荐表》一式2份。
推荐材料上报截止2007年5月30日。推荐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参加评奖,推荐表格到县文联办公室拿。
在推荐评比文艺作品时,若对作品评奖范围和评奖条件有争议的,统一由县文联负责解释。
附:玉环县第二届文学艺术作品奖(文艺作品)推荐表,
中共玉环县委宣传部
玉环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07年5月10日
玉环县第二届文学艺术作品奖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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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作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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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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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团体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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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作品的获奖、出版、展出、演出的时间、名称、
奖级以及班次奖单位、得奖总人数等相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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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同类文艺作品的其他
创作、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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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各协会)文联
推 荐 意 见 |
签名(盖章):
2007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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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评审小组
审 议 意 见 |
签 名
2007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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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委员会
意 见 |
签 名
2007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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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领导
小组意见 |
2007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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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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